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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融,字哲明,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)出生于县城。民国4年(1915)由湖南省立高等中学升人湖南高等师范文三史专修科,毕业后任过船山中学教员、 援闽粤军书记官、福建将乐县县长,南北议和后解职回湘。
民国10年(1921),在长沙与高师校友创办含光女子中学,亲自任教并兼课驻省湘阴师范及省立一中等校,还担任湖南会驻会干事。
民国14年,任《湖南通俗日报》编辑,参加第一届县长考试合格,出任汝城县长。民国1 5年,调省民政厅工作兼《湖南民报》编辑,在谢觉哉领导下,宣传北伐和民主治国。出于众望,后兼任含光女中校长、国民党长沙市十四特区执行委员。民国16年调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秘书,兼湖南大学国文讲师。次年改任湖南《国民日报》主笔。同年参加省行政官吏考试,录取后,先后出任宝庆(邵阳)、岳阳、长,沙、衡阳等地税务局长、营业税局局长。民国25年(1936)因病辞职,弃政从教,仍任含光女中校长。抗日期间,他将学校迁移湘乡叠麓冲,艰苦办学,民国33年日军侵人湘乡,师生疏散一空,唯独自己留下,保护学校财产。光复后,迂回长沙,原落星田含光遗址,仅存瓦砾,几经周折,在市郊丝茅冲重新创办含光女中初中部, 自任主事,并应聘为省政府参事和省文献委员会委员。编撰的《湘阴县志》“礼俗篇”手稿收集了大量的资料,颇有地方特色,至今保存在省图书馆。
新中国建立后,甘融一直担任含光女中常务董事、总务主任、枫林中学校长、民枫职业学校副校长,并被聘为省人民政府参事、省文史馆馆员。1 970年病故于长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