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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仲春,鹤龙乡人,出生于191 3年,家徒四壁,新中国建立后,刘的一家得到解放翻身。1951年3月他在中共湘阴县委第一任书记华国锋的领导和关怀下,率先建立湖南的第二个互助组一湘阴县永乐乡刘仲春互助组。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带领全组成员,战天斗地,当年即夺取了农业的全面丰收,被评为湖南省首届甲等劳动模范,先后出席省及. 湘潭地区的劳动模范代表大会。1953年带头响应毛主席“组织起来”的号召,创办湘阴县第一个初级社—鹤龙湖农业社,次年再扩大转为高级社,连任社长。无论防汛抢险,春种秋收,修堤治湖,无不以身作则,迎难而上,受到群众的拥护。
1959年以后,历任中共鹤龙湖渔场委员会委员、西城、新建、东闸分场总支书记和中共保合村支部书记。自1952~1984年曾先后当选为人大代表、县人民委员会委员、湖南省1-3届及5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1981年退休后,主动担任湘益公路鹤龙至横鱼嘴段5公里的护林任务,4年林材盈利万余元。
1992年9月病逝,华国锋、王治国分别来电悼念。